本报讯(记者易运文)新春伊始,深圳市政府颁布了一项《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》,加大对信息技术、生物技术、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,为将深圳建成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创造了更好的条件。
这项规定明确: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所得税,八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。现有高新技术企业,除享受原有的所得税优惠外,再增加两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。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,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%以上的,经税务部门核实可减至按1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此外,规定还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在调工调干、毕业生分配、入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、对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人员因公出国,可以简化审批手续,市外事部门可以优先办理。在市住宅管理部门分配微利商品房时,将高新技术企业员工纳入分房范围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用地,可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。